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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60-2011
来源:网络  发布者:A  发布日期:2024-06-23

批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30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260-2011,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8月29日




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台....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


1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 103


2《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0180


3《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GB/T 10870


4《公共场所室内换气率测定方法》GB/T18204. 19


5《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


6《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佳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4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沈阳紫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国际铜业中国协会


                         福禄克国际公司



以下规范内容由合景净化工程公司http://www.hejiejh.com/进行整理编辑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对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的监督与管理,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的检测方法,保证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的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中基本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测试,以及采暖、通风、空调、洁净、恒温恒湿工程的试验、试运行及调试的检测。


1.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可分为过程检测、试运行与调试检测。


2.0.2委托第三方检测的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委托方应提出检测要求,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委托方与检测机构应签订委托合同;


3检测机构应组成检测小组,制定检测方案并实施;


4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


2.0.3参加检测的工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应在合格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2.0.4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范围,选择和操作相关检测仪器设备,与检测仪器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应便于检测人员的取用。


2.0.5检测时应妥善保管检测资料和检测结果,检测后应做好技术档案归档工作。


2.0.6检测报告的保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报告发出后,报告副本、原始记录和相关资料应统一管理;


2报告的保存和销毁应按相应制度执行。




3基本技术参数测试方法


3.1一般规定


3 .1.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各项性能均应在系统实际运行状态下进行检测。


3.1.2冷水(热泵)机组及其水系统性能检测工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规定。


3.1.3基本参数检测项目应包括风系统基本参数、水系统基本参数、室内环境基本参数、电气和其他参数,以及系统性能参数。


3.2风系统基本参数


3.2.1初效过滤器风系统基本参数检测仪表性能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3.2.2送、回风温度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送、回风温度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口送、回温度检测位置应位于风口表面气流直接触及的位置(包含散流器出口);


(2)风管内和机组送、回风温度检测位置应位于风管中央或机组预留点。


2送、回风温度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测量:


(1)根据委托要求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状态;


(2)检查系统是否运行稳定;


(3)确定测点的具体位置以及测点的数目;


(4)使用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测。


3送、回风温度应按下式计算:




3.2.3风管风量、风速和风,压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风星、风速和风压测点布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规定。


2风管风量、风速和风压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检查系统和机组是否正常运行,并调整到检测状态;


(2)确定风量测量的具体位置以及测点的数目和布置方法,初效过滤器测量截面应选择在气流较均匀的直管段上,并距上游局部阻力管件4倍~5倍管径以上(或冠形纲管长边尺寸),距下游局部阻力管件1.5倍~2倍管径以上(或矩形风管长边尺寸)的位置(图3.2.3);


(3)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调整测试用仪表到测量状态;


(4)逐点进行测量,每点宜进行2次以上测量;


(5)当采用华托管测量时,毕托管的直管应垂直管壁,毕托管的测头应正对气流方向且与风管的轴线平行,测量过程中,应保证毕托管与微压的连接软管通畅无漏气;




(6)记录所测空气温度和当时的大气压力。


3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毕托管和微压计测量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风量:




(2)当采用热电风速计或数字式风遗计测量风量时,断面平均风速为各测点风速测量值的平均值,实测风量和标准风量的计算方法与毕托管和微压计测量计算方法相同。


3.2.4大气压力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气压力检测的测点布置应将大气压力测试装置放置于当地测点水平处,保持与测试环境充分接触,并不受外界相关因素干扰;


2应在测试环境稳定后,对仪表进行读值;


3大气压力检测的数据处理应取两次测试值的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


3.2.5室内换气次数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初效过滤器《公共场所室内换气率测定方法》GB/T18204.19的规定。


3.2.6室内气流速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气流速度检测的测点布置应将被测空间划分为若干个体积相等的正方体,在每个小的正方体内悬挂布置小型风速自动记录仪,测点的位置和数量由被测空间的大小和工艺要求确定。


2室内气流速度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对所有测点的风速自动记录仪校对时间,设置自动记录的启动时间和时间间隔;


(2)开启被测空间工艺设备进行送风,待稳定后人员离开被测试空间;


(3)风速自动记录仪按照预先设定进行自动测量和存储,测试完成后应使用相应的软件将数据下载进行分析。


3室内气流速度检测的数据处理应依据采集的数据,做出室内气流速度场在空间和时间范围内的分布图。


3.3水系统基本参数


3.3.1水系统基本参数检测仪表性能应符合表3.3.1的要求。




3. 3.2水温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温检测的测点布置应尽量布置在靠近被测机组(设备)的进出口处;当被检测系统预留安放温度计位置时,可利用预留位置进行测试。


2水温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检测:


(1)确定检测状态,安装检测仪表;


(2)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调整测试仪表到测量状态;


(3)待测试状态稳定后,开始测量;


(4)测试过程中,若测试工况发生比较大的变化,需对测试状态进行调整,重新进行测试。


3水温检测的数据处理应将各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值。


3. 3.3水流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流量检测的测点布置应设置在设备进口或出口的直管段上;初效过滤器对于超声波流量计,其最佳位置可为距上游局部阻力构件10倍管径、距下游局部阻力构件5倍管径之间的管段上。


2水流量可控下列步骤进行检测:


(1)确定检测状态,安装检测仪表;


(2)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调整测试仪表到测量状态;


(3)待测试状态稳定后,开始测量,测量时间宜取10min。


3水流量检测的数据处理应取各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值。


3. 3.4压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检测的测点布置应在系统原有压力表安装位置。压力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检测:


(1)确定检测状态,拆卸系统原有压力表,安装已标定或校准过的压力表;


(2)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调整测试仪表到测量状态;


(3)待测试状态稳定后,开始测量。


3压力检测的数据处理应取各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值。


3.4室内环境基本参数


3.4.1室内环境基本参数检测仪表性能应符合表3.4.1的要求。




3.4、2室内环境温度、湿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调房间室内环境温度、湿度检测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面积不足16m2,测室中央1点;


(2)16m2及以上且不足30m2测2点(居室对角线三等分,其二个等分点作为测点);


(3)30m2及以上不足60m2测3点(居室对角线四等分,其三个等分点作为测点);


(4)60m2及以上不足100m2测5点(二对角线上梅花设点);


(5)100m2及以上每增加20m2 ~50m2酌情增加1个~2个测点(均匀布置);


(6)测点应距离地面以上0.7m~1.8m,且应离开外墙表面和冷热源不小于0. 5m,初效过滤器避免辐射影响。


2室内环境温度、湿度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根据设计图纸绘制房间平面图,对各房间进行统─编号;


(2)检查测试仪表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检查空调过滤器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对于舒适性空调,系统运行时间不少于6h;


(4)根据系统形式和测点布置原则布置测点;


(5)待系统运行稳定后,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对各项参数进行检测并记录测试数据;


(6)对于舒适性空调系统测量一次。


3室内平均温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4空调过滤器室内平均相对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4.3高效送风风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效送风口风速检测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风口面积较大时,可用定点测量法,测点不应少于5个,测点布置如图3.4.3-1所示;


(2)当高效送风口为散流器风口时,测点布置如图3.4.3-2所示。


2风口风速可按下列检测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当高效送风口为格栅或网格风口时,可用叶轮式风速仪紧贴风口平面测定风速;


(2)当风口为条缝形风口或风口气流有偏移时,应临时安装长度为0.5m~1.0m且断面尺寸与风口相同的短管进行测定。


3风,口风速应按下式计算:




3.4.4风口风量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效送风口风量检测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风速计法测量风口风量时,在辅助风管出口平面上,应按测点不少于6点均匀布置测点;


(2)当采用风量罩法测量风口风量时,应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风口平面布置图,并对各房间风口进行统一编号。


2风口风量可按下列检测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当采用风速计法时,根据风口的尺寸,制作辅助风管;辅助风管的截面尺寸应与风口内截面尺寸相同,长度不小于2倍风口边长;利用辅助风管将待测风口罩住,保证无漏风;


(2)当采用风量罩法时,根据待则风口的尺寸、面积,选择与风口的面积较接近的风量罩罩体且罪体的长边长度不得超过风口长边长度的3倍;风口的面积不应小于罩体边界面积的15%;确定罩体的摆放位置来罩住风口,风口宜位于罩体的中间位置;保证无漏风。


3风口风量检测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风速计法时,以风口截面平均风速乘以风口截面积计算风口风量,风口截面平均风速为各测点风速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L=3600-F-V(3.4.4)


式中:F-送风口的外框面积(m2);


V-风口处测得的平均风速(m/ s)。


(2)当采用风是罩法时,观察仪表的显示值,待显示值趋于稳定后,读取风是值,依据读取的风是值,考虑是否需要进行背压补偿,当风显值不大于1500m3/ h时,无需进行背压补偿,所读风量值即为所测风口的风量值;当风量值大于1500m3/ h时,使用背压补偿挡板进行背压补偿,读取仪表显示值即为所测的风口补偿后风量值。


3.4.5室内环境噪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环境噪声检测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内面积小于5om7'时,测点应位于室内中心且距地1.1m ~1.5m高度处或按工艺要求设定,距离操作者0.5m左右,距墙面和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


(2)当室内面积大于50m2,每增加50m2应增加1个测点;


(3)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采用手持或固定在三脚架上,应使传声器指向被测声源。


2室内环境噪声可按下列检测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根据设计图纸绘制房间平面图,对各房间进行统一编号;


(2)检查测试仪表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检查空调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4)根据测点布置原则布置测点;


(5)关掉所有空调设备,测量背景噪声;


(6)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测量各测点噪声。


3室内环境噪声检测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实测噪声与背景噪声之差△<3dB(A)时,测量无效;


(2)当实测噪声与背景噪声之差△=3dB(A)时,实测值-3dB(A);


(3)当实测噪声与背景噪声之差△=4~5dB(A),实测值-2dB(A);


(4)当实测噪声与背景噪声之差4=6~10dB(A),实测值-1dB(A);


(5)当实测噪声与背景噪声之差△>10dB(A),不用修正。


3.4.6截面风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截面风速检测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为检测M送风量而进行的单向流风速检则,应在距离过滤器出风面100mm ~30mm的截面处进行。


对于工作面平均风速的检测应和委托方协商确认工作面的位置,垂直单向流应选择距墙或围护结构内表面大于0.5m,离地面0.8m作为工作区;水平单向流以距送风墙或围护结构内表面0,5m处的纵断面为第一工作面;


2确定测点数时,可采用送风面积乘以10,再计算平方根确定测点数量,不得少于4个点,且每个高效过滤风口或风机过滤器机组至少测量1个点;


3确定测量时间时,为保证检测的可重复性,每点风速检测应保证一定的测量时间,可采用一定时间的平均值作为测点的检测值。


2应检查空调系统运行是否正常,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测量并记录各测点截面风速。


3截面风速检测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为检测送风量和截面平均风速进行的风速检测,应以各点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2)工作面风速不均匀度可按下式计算:




3.4.7空气洁净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洁净度检测仪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洁净度检测宜采用粒子计数器,采样量应大于1L/ min;


(2)当测试粒径大于或等于0. 5um的粒子时,宜采用光散射粒子计数器;


(3)当测试粒径大于或等于0. 1um的粒子时,宜采用大流量激光粒子计数器,采样量应大于或等于28.3L / min;


(4)当测试粒径小于0. 1um的超微粒子时,宜采用凝结核激光粒子计数器。


2空气洁净度检测采样点应按下式计算:




3空气洁净度检测每次采样的最少采样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每个采样点应采集足够的空气量,保证能检测出至少20个粒子,每个采样点的每次采样量应按下式计算:




(2)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应至少为2L,采样时间最少应为1min;当洁净室(区)仅有1个采样点时,应在该点至少采样3次。


4空气洁净度检测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采样次数为2次或2次以上的采样点,诙采样点平均粒子浓度应按下式计算:




(2)当采样点为1个时,应按本规程式(3.4.7-3)计算该点平均粒子浓度。当采样点为10个或10个以上时,应按本规程式3.4.7-3)计算各点的平均浓度后,按下式计t算洁净室区)总平均值:




3.4.8静压差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洁净室静压差检则点布置应在所有门关闭的条件下进行,宜由平面布置上与外界最远的里间房间开始,依次向外测定,通过门缝或预留测孔等位置进行检测静压差可按下列检测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静压差的测试应在风量调试完成后进行;


(2)根据房间平面图,制定检测顺序,检测前确认所有房门关闭;


(3)根据安排好的顺序,依次对各房间的静压差进行检测,记录检测数据。3.5电气参数和其他参数


3.5.1电气参数和其他参数等检测仪表性能应符合表3.5.1的要求。




3. 5.2电流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流检测的测点布置应根据测试需求,确定被测电流的位置;2应检查测试状态是否正常,并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进行测量;3电流检测的数据处理应待被测电流稳定后,进行记录读值。


3. 5.3电压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压检测的测点布置应根据测试需求确定被测电压的位置;


2应检查测试状态是否正常,并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进行测量;


3电压检测的数据处理应侍被测电压稳定后,进行记录读值,取三相电压的算术平均值。


3. 5.4转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速检测的测点布置应根据测试需求确定被测位置;


2应检查测试状态是否正常,并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进行测试;


3转速检测的数据处理应直接测量机组主轴转速,在同—试验条件下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3. 5.5功率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功率检测的测点布置应根据测试需求确定被测位置,电机输入功率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1032进行。2功率检测宜优先采用两表法(两台单相功率表)测量,也可采用一台三相功率表或三台单相功率表测量。


3当功率检测的数据处理采用两表法(两台单相功率表)测量时,输入功率应为两表测试功率之和。


3. 5.6功率因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功率因数检测的测点布置应根据测试需求确定被测设备的位置。应检查测试状态是否正常,并依据仪表的操作规程,进行测量。3功率因数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测试仪表能够直接显示功率因数时,应直接读取功率因数作为测试值;


(2)当测试仪表无法直接显示功率因数时,应根据功率表和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测试的有功功率值和视在功率计算得出功率因数。3.6系统性能参数


3.6.1制冷(热)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热)量检测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2台及以下同型号机组,应至少抽取1台,对于3台及以上同型号机组,应至少抽取2台;


(2)温度计应设在靠近机组的进出口处;流量传感器应设在设备进口或出口的直管段上,并应符合测试要求。


2制冷(热)量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GB/T10870规定的液体载冷剂法进行检测;


(2)检测时应同时分别对冷水(热水)的进、出口处水温和流是进行检测,根据进、出口温差和流量检测值计算得到系统的供冷(供热)量;


(3)应每隔5min ~10min读一次数,连续测量60min,取每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测试的测定值。


3机组制冷(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3. 6.2冷水机组性能系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冷水机组性能系数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应在被测机组测试状态稳定后,开始测量冷水机组的冷量,并同时测量冷水机组耗功率;


(2)应每隔5min ~10min读一次数,连续测量60min,取每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测试的测定值;


(3)冷水机组的校核试验热平衡率偏差不得大于15%。


2冷水机组性能系数检测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应按下式计算:




3. 6.3水泵效率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泵效率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应在被测水泵测试状态稳定后,开始测量;


(2)测试过程中,应测量水泵流量,并测试水泵进出口压差,以及水泵进出口压力表的高差,同时记录水泵输入功率;


(3)检测工况下,应每隔5min ~10min读数1次,连续测量60min,并应取每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检测值。


2水泵效率应按下式计算:




3. 6.4冷却塔效率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冷却塔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应在被测冷却塔测试状态稳定后开始测量,冷却水量不得低于额定水量的80%;


(2)应测量冷却塔进出口水温,并测试冷却塔周围环境空气湿球温度。


2冷却塔效率应按下式计算:




3.6.5冷源系统能效比(EER-sys)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被测冷源系统运行状态稳定后开始测量冷源系统能效比,并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


(1)应分别对系统的制冷量、机组输入功率、冷冻水泵输入功率、冷却水泵输入功率、冷却塔风机输入功率进行测试;


(2)供冷量的测试应符合本规程第3.6.1条的规定;


(3)检测工况下,应每隔5min ~10min读数1次,连续测量60min,并应取每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检测的检测值。


2冷源系统能效比应按下式计算:




3. 6.6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抽检比例不应少于空调机组总数的20%,不同风量的空调机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1台。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被测风机测试状态稳定后,开始测量;


(2)分别对风机的风量和输入功率进行测试,风管风量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程第3.2.3条的规定;


(3)风机的风量应为吸入端风星和压出端风量的平均值,且风机前后的风量之差不应大于5%。


3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按下式计算:




3. 6.7水力平衡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力平衡度检测的测点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热力入口总数不超过6个时,应全数检测;


(2)当热力入口总数超过6个时,应根据各个热力入口距热源距离的远近,按近端、远端、中间区域各选2处确定受检热力入口。


2水力平衡度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检测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


(2)水力平衡度检测期间,应保证系统总循环水量维持恒定且为设计值的100% ~110%;


(3)热力入口流量测试应符合本规程第3.3.3条的规定;


(4)循环水量的检测值应以相同检测持续时间内各热力入口处测得的结果为依据进行计算。


3水力平衡度应按下式计算:




3.6.8补水率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补水率检测的测点应布置在补水管道上适宜的位置。


2补水率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宜为整个采暖期;


(2)总补水量应采用具有累计流量显示功能的流量计量装置检测,且应符合产品的使用要求;


(3)当采暖系统中固有的流量计量装置在检定有效期内时,可直接利用该装置进行检测。


3采暖系统补水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 6.9室外管网热损失率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管网热损失率检测的测点应布置在热源总出口及各个热力入口。


2室外管网热损失率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120h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72h;


(2)检测期间,采暖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工况,热源供水温度的逐时值不应低于35℃;


(3)采暖系统室外管网供水温降应采用温度自动检测仪进行同步检测,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60min;


(4)建筑协采暖供热量应采用热计量装置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检测,供回水温度和流瞿传感器的安装宜满足相关产品的使用要求,温度传感器宜安装于受检建筑物外墙外见且距外墙外表面2. 5m以内的地方;


(5)采暖系统总采暖供热量宜在采暧热源出口处检测,供回水温度和流星传感器宜安装在采暖热源机房内,当温度传感器安装在室外时,距采暖热源机房外培外表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2.5m。


3采暖系统室外管网热损失率应按下式计算:




3. 6. 10锅炉运行效率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运行效率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120h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2)检测期间,采暖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工况,燃煤锅炉的日平均运行负荷率不应小于60%,燃油和燃气锅炉瞬时运行负荷率不应小于30%,锅炉日累计运行时数不应少于10h;


(3)燃煤采暖锅炉的耗煤量应按批计量;燃油和燃气采暖锅炉的耗油量和耗气量应连续累计计量;


(4)在检测持续时间内.煤样应用基低位发热值的化险批数应与采暖锅炉房进煤批次一致,且煤样的制备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 /T10180的有关规定;燃油和燃气的低位发热值应根据油品种类和气源变化进行化验;


(5)采暖锅炉的输出热量应采用热计量装置连续累计计量。


2检测持续时间内采暖锅炉日平均运行效率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4采暖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采暖工程检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检测方案应已批准,并进行方案交底;


2参与检测人员应掌握、熟悉检测内容和检测技术要求;


3检测项目施工应已完成,且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4检测设备齐备,水、电供应满足检测要求。


4. 1.2采暖工程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压试验应包括阀门水压试验、散热器水压试验、地板辐射供暖盘管水压试验、室内采暖管道水压试验、换热器水压试验和室外供热管网水压试验;


2冲洗试验应包括室内采暖系统冲洗试验,室外采暖管网冲洗试验;


3试运行和调试应包括水泵单机试运转,室内采暖系统试运行和调试,地板辐射供暖系统的试运行和调试,室外供热管网试运行和调试。


4.2水压试验


4.2.1阀门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阀门水压试验应包括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2阀门外观检查应无损伤,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应齐全、有效。


3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应无渗漏,


4阀门试验应以水作为介质,温度应在5℃~40C之间。阀门持续试验时间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5阀门强度试验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把阀门放在试验台上,封堵好阀门两端,完全打开阀门启闭件;


(2)从另—端口引入压力,打开进水阀门,充满水后,及时排气;


(3)缓慢升至试验压力值,不得急剧升压;


(4)到达强度试验压力后(止回阀应从进口端加困),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阀门壳体是否发生破裂或产生变形,压力有无下降,壳体(包括填料阀体与阀盖连接处)是否有结构损伤;


(5)阀门水压试验后,擦净阀门水渍存放,并逐个记录阀门强度试验情况。


6阀门严密性试验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阀门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主要阀类的严密性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2.1-2的要求;


(2)对于规定了介质流通方向的阀门,应按规定的流通方向加压(止回阀除外);在试验压力下,规定时间内检查阀门的密封性能;


(3)阀门严密性试验后,擦净阀门水渍存放,并逐个记录阀门严密性试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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